第一章:入会须知
【入会条件】(需同时满足)
1、拥护本会章程,并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现为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的业主(包括二手房业主)。
【入会方式】
申请入会:可在吕氏贵宾会客户服务中心索取书面入会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交给工作人员,或邮寄、传真至吕氏贵宾会,审核通过后,成为吕氏贵宾会会员。
第二章:会员级别及权益
【会员级别】
会员等级:本会会员分为两级,为普通会员(蓝晶卡)、VIP会员(蓝钻卡)。
蓝晶卡:会员积分(1-999分)
对象范围:购买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人士;
获得方式:提供所购买物业房产证,并向吕氏贵宾会申报成功后,即可成为吕氏贵宾会会员。
会员权益:
1、 参与吕氏贵宾会会员积分,并享受相应积分兑换优惠;
2、 优先享有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的购买权;
3、 再次购买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同时享有9.9折购房优惠(具体以各项目阶段销售信息为准)和适用于普通购房者的优惠政策;
4、 享受本会精选合作商家所提供的蓝晶卡相应优惠折扣;
5、受邀参加本会会员活动,并获得相应积分;
6、赠阅吕氏贵宾会会刊《同人之声》;
7、通过本会了解房产相关知识。
蓝钻卡:会员积分(1000分及以上)
对象范围:购买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人士。
获得方式:申请获得吕氏贵宾会会员资格后,积分满1000分的蓝晶卡会员,主动申请并经吕氏贵宾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得蓝钻卡。
会员权益:
1、 享受普通蓝晶卡会员享有的所有权利;
2、 再次购买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时,同时享有9.8折购房优惠(具体以各项目阶段销售信息为准)和适用于普通购房者的优惠政策;
3、 受邀参加吕氏贵宾会蓝钻卡会员专享活动;
4、 赠阅吕氏贵宾会会刊《同人之声》;
5、 通过本会了解房产相关知识。
注:凡是通过一手房或二手房的方式已经购买或曾经购买过省直机关旗下公司开发物业的人士,无论所购置的物业是否已转售,经吕氏贵宾会核实身份信息后,皆可自愿申请相应积分值的会员卡。
第三章:积分方式
积分类型 | 积分项目 | 积分标准 | 积分说明 | |
奖励积分 | 入会积分 | 初始入会积分 | 20分/次 | 客户通过认可的方式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成功并经省直会审核资格有效,正式成为吕氏贵宾会会员。 |
友情 参与 积分 | 参与活动积分 | 10-50分/次 | 参加各类指定有积分赠送的会员活动,以活动前公示为准。 | |
配合调研积分 | 10-50分/次 | 参与吕氏贵宾会、吕氏贵宾会、各项目物业组织的调研活动获得积分。 | ||
合理化建议积分 | 50-200分/次 | 对会员俱乐部或吕氏贵宾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获得实施。 | ||
投稿积分 | 50-100分/次 | 向会刊《同人之声》投稿,稿件被采纳后,每次可视投稿栏目不同获相应的升级积分。(稿费另计) | ||
年度特殊贡献积分 | 50-200分/次 | 对吕氏贵宾会或旗下物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会员,将获赠特殊贡献积分(成功推荐新客户购买吕氏贵宾会及旗下公司开发物业)。 | ||
购房类 积分 | 首次购房积分 | 1分/万元 | 会员首次购买吕氏贵宾会在售物业的,按成交金额计算每万元获得积分1分。 | |
再次购房积分 | 2分/万元 | 会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需提供相应证明)再次购买吕氏贵宾会开发销售的物业(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或车位)按成交金额计算每万元获得积分2分。 注:多方联名购房时,仅有一方可享受会员购房积分,购房人可自行协商决定积分归属。 |
注:购房类积分计算不含车位、二手房、储藏室等。(并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包含按揭款到帐)。
第四章、积分兑换
■ 吕氏贵宾会将定期向会员发送兑奖通知,满足兑换条件的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会员卡、身份证,至吕氏贵宾会客户服务部,即可兑换相应奖励;
■ 满足积分条件的会员可自由选择兑换任意一种奖励,完成兑换后,吕氏贵宾会将扣除相应积分,会员级别不因积分扣除而变更,并继续享受相应权益。
第五章、特别注意事项
■ 会员所获得的与购房相关的积分必须在完成全部交款、签约等手续,经审核后方可生效。
■ 本积分到期,吕氏贵宾会将统一发出通知,会员须在收到兑付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完成积分兑换手续的办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全部清零,特此说明。